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 精神,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工作安排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15年3月23日